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沥青买卖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沥青买卖合同范本1
供方: 签订地点: 陕西省 需方:
一、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指标,以克炼厂家合格证指标为准(GB/T15180-20xx标准)。
三、 交(提)货地点及方式:需方指定苏米图境内拌合站,指定后不得随意改变,如有变动请在装车告知供方。沥青到达指定拌合站后需方及时组织人员卸货,所需费用由需方负责。
四、 验收标准:沥青到达指定地点24小时内对沥青的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如出现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有资格的技术部门进行检测。
五、 结算方式:现金结算
六、 违约责任:双方应履行本合同条款,如合同订立后其中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则违约方向对方偿付为履行部分所值货款的5%作为违约金。
七、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协商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约地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 其他约定事项:货物到达指定卸货地点,供方不负责一切费用(包括装卸费、过磅费等)。
沥青买卖合同范本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经双方协商,自原达成如下协议:
一、交货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及单价:
1.1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1.2上述单价包含乙方将材料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沪蓉西高速恩利段LMX1标前乙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合理利润等。
1.3上述单价不因市场或其他任何原因进行调整。
二,质量要求:
三、验收标准:如乙方所供重交沥青材料出现质量问题,可在经省级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如抽检仍不合格乙方须承担相关检测费用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费用。
四、 交货时间及地点:
4.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月度材料使用计划和供货时间计划负责将重交沥青运送到甲方指定卸货地点。如因乙方不能及时供货给甲方造成相关工程损失由乙方负担。
4.2供货时间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调整供货时间。
五、 运输:
5.1乙方负责组织专用汽车将材料运送到甲方工地((沪蓉西高速恩利段LMX1)范围内的指定地点(沥青拌和站)。
5.2乙方运输工具(汽车)在进出甲方工地的过程中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验收:
6.1 重交沥青交货数量以甲方现场过磅数量为准,乙方有权监督计量过程,合理误差3‰。
6.2交货时乙方须出具本批材料的相关出场证明,质量保证书。
6.3沥青出厂前乙方应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出厂重交沥青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并向甲方提供全部的试验检验资料,当甲方对重交沥青的试验结果提出异议时,双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6.4.1 甲方对到场沥青进行抽样检验,如发现沥青质量不符合标准,由乙方自行将不合格沥青运出甲方工地,同时由乙方重新供应经检验合格的沥青,乙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连续2次或累计2次以上抽检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宣布终止合同,另行选择供货厂商,并向乙方索赔因此造成的相关一切经济损失。
6.4.2 在沥青的使用过程中,因沥青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4.3 甲乙双方对质量检测结果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取样送至甲方或业主指定的权威检验机构检测。
七、结算方式:
乙方凭有效验收凭证每500T结算一次,在双方核对无误后,根据双方确认的数量,乙方出具合法的供货发票办理结算手续。甲方根据每月工程计量情况向乙方支付货款。
八、 双方义务:
8.1 甲方须每月及时同乙方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手续。
8.2 甲方有义务提供场内通道,电源、现场空地方便乙方工作,货到工地及时组安排卸车。
8.3 乙方要按照甲方施工要求及时组织供货。
8.4 乙方应服丛甲方的现场抽检取样。
九、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共同构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签证书及附件与本合同共同构成合法文件。
十、 本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沥青路面施工结束。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沥青买卖合同范本3
签约地点:____市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中国XX公司A级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等相关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供货性质、数量、供货时间
第二条单价沥青单价
①沥青出厂价
②运费
③乙方服务费。其中:
①沥青出厂价5235元吨。
②运费,运费运价215;里程。运价执行0.48元吨183;公里。里程以实际公路运输里程为准。
③乙方服务费:50元吨。
第三条质量标准、验收方法依照交通部道路石油沥青GF40-规范执行。沥青到货时,随车附带出厂合格证与对应的完好铅封,缺一不可。由甲方在沥青交付时对质量进行检测验收。合格甲方卸货。否则应拒绝卸车,并及时通知乙方。无论任何情况下,甲方卸车即视为认可乙方所供应该车沥青的质量。甲方检测验收的时限为货到之日起12小时内。如果检测结果合格,甲方应当在货到之日起36小时内卸完沥青,否则,自货到之时后36小时起,甲方按照每车每24小时1000元的标准应向乙方支付押车费。不足12小时的按照每车500元计算,超过12小时不足24小时的按照每车1000元计算。对于甲方提出的沥青质量异议,乙方接到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甲方共同完成:
①现场封存车辆→
②取样→
③送新疆交通科学研究院进行检验→
④检验结果确认的全过程工作。新疆交通科学研究院出具的检测报告载明的检验结果作为沥青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最终依据。如果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甲方负担因沥青检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检测费、差旅费、押车费等。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则由乙方承担,乙方并负责退货及处理其后的39;一切事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沥青数量以甲方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即,以乙﹑丙双方书面确认的、业经实践证明能够提供客观、公正计量服务的计算机构或计量衡重点出具的衡量计量单上载明的沥青实收净重为准。
第四条包装、运输方式、费用负担及供货保证包装为散装。全部采用沥青专用保温罐车(汽车)通过公路运输的方式运输。运输组织由乙方负责。运费由甲方承担,已含在沥青单价中。除非有免责事由(如道路阻断﹑封闭﹑交通管制﹑运输途中车辆出现无法继续行驶的故障等),乙方保证所供应沥青按照甲方指定日期到达。
第五条交付地、收货人交付地:巴里坤县奎苏镇北XX收货人:西安XX项目部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结算
1、付款方式,先款后货
2、甲方预付定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3、结算,结算时沥青数量以甲方实际签收量为准,结算时货款多退少补,乙方并向甲方提供合法的货款发票和运费发票。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变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权利、义务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情形应当承担的责任:供货时间、供货数量、供货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致使甲方停工或无法按计划正常冬储沥青的赔偿因此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20%。没有按照约定处理甲方提出的质量异议的视为质量不合格;
2、甲方违约情形应当承担的责任;不(拒绝、拖延、推诿)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款或支付押车费等应当支付的款项的承担应当付款总额的20%违约金。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限检测验收视为质量不合格不按照约定配合乙方处理所提出的质量异议的视为质量不合格
3、其他;除上述本条
1、2款列举的情形外,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部分的20%的违约金。违约一方还应承担对方主张权利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第九条争议解决办法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条其他约定由于中燃油政策变动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战争),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在此情况下,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自通知之日起,乙方应将扣除已供沥青价款后多收取的沥青款及相关费用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甲方,甲方应将计算已收到乙方供应的全部沥青价款减去滚动支付的总额后少支付的沥青款及相关费用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安全与环保责任乙方对所供产品可能引发的安全与环保责任随产品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约时间:签约时间:传真:传真:
沥青买卖合同范本4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20xx年5月,经甲乙双主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及数量:
改质煤沥青:软化点95-108℃,水份≤4%(如水份大于4%,超出部分按吨位扣除),甲苯不溶物28-34%,喹啉不溶物8-12%,散装,500吨。
二、供货时间:20xx年5月12日
三、产品单价:2400元/吨
四、交货地点及计量:以乙方磅单为准
五、运输方式:由甲方汽车配货送至乙方
六、结算方式:一票到乙方仓库,其中运费70元/T,甲方结算运费。
七、其它约定事项:如有疑义双方协商解决。
八、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沥青买卖合同范本5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将沥青混凝土施工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昭山示范区昭山大道一标;
2、工程地址: ;
3、工程数量: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面积暂定为 平方米,最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4、工程承包内容:昭山大道一期K3+560-K4+960摊铺、碾压、养护、资料等所有沥青成型的费用,包括一层透层和两层粘土的包工包料。(沥青砼的试验费、资料费等由甲方负责)
5、技术指标及施工做法:沥青砼路面结构层及要求按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沥青砼骨料和沥青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设计要求。
6、承包方式:A、透层和沥青摊铺、二层粘层内所有路面施工,按表面外面积平方结算一次;B、透层和二层粘层材料承包。
第二条、沥青砼路面材料要求:
主道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1、上面层采用4cmSMA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石子采用南京玄武岩、沥青采用SAM改性沥青。
2、中面层采用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
3、下面层采用7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原设计水稳与下面层路面之间稀浆封层,已改为乳化沥青同步碎石封层。各层沥青混凝土间增加乳化沥青黏层(不及厚度,按图纸施工)。
第三条、合同单价
甲乙双方经协商采用如下单价:
1、主道16cm厚(下、中层设计为重交沥青,上面层设计为SMA改性沥青,乳化沥青同步碎石封层,其它以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为准)。
2、合同单价为13.8元/平方米包干计价,结算按实际表面积计算一次,合同单价指本合同的第一条第四项的工程承包内容的合计单价(指一层透层、两层粘层的包工包料及三层沥青摊铺施工等费用),此单价不含税金,税金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现场施工要求
1、配备两套进口路面施工设备(12米摊铺机一台、9米伸缩摊铺机一台。13吨双钢轮压路机三台、26吨以上的胶轮压路机一台),同步碎石分层车一台,沥青洒布车一台。
2、摊铺压实温度要求:中低层摊铺温度不低于155度,初压温度不低于155度,复压温度不低于125度,终压温度不低于115度;SMA面层摊铺温度不低于175度,面层初压温度不低于165度,复压温度不低于140度。
第五条、透层、粘层材料施工要求
1、透层使用SBS改性乳化沥青,浓度达到50%以上的沥青含量、高于0.7千克/平方米的洒布量。
2、两层粘层使用SBS改性乳化沥青,浓度达到50%以上的沥青含量、每层0.4千克/平方米的洒布量。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施工设备进场三天内付5万元,沥青砼施工完成后七天内付至80%,余款在沥青路面施工验收后一月内付清,否则余款按一分月息支付。
(2)施工过程中乙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作为本项目经办人,全权代表乙方再本项目的一切事务。
(3)所有的款项都直接付到乙方指定账号:
账号名称: ;
开 户 行: ;
账 号: ;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
1、沥青砼材料及路面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业主要求。
2、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及业主要求提供优质沥青混凝土,甲方、业主、监理、质监部门有权对质量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一旦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整改不合格有权终止合同)整改中,发生的费用问题乙方承担。
3、乙方同时向业主和甲方作出以下六项承诺
(1)具有2套自有的摊铺沥青路面的成套施工设备;
(2)具备冬季低温施工的温拌技术的成功经验和成套设备;
(3)我公司所摊铺的沥青砼路面从AC-25地面层开始能层层将水封住;
(4)我公司料场符合甲方施工现场要求,将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要求施工。
(5)开工前,将摊铺顺序及数量交项目部。
(6)由于沥青料不符合要求,造成停工四小时,由甲方按违约处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废料,乙方全额负责。
4、工程完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报告后一个月内组织完工验收。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组织摊铺,提前三天以上通知。
2、如甲方准备不充分,造成乙方停工,误工、窝工,甲方支付设备台班费的30%补偿给乙方;人员和其他费用,乙方自费。
3、甲方通知乙方后不能再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施工,视乙方违约,甲方收取乙方违约金1万元/天;合同期内完成,违约金退回。
4、甲方未能按本协议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可将工程余款委托业主支付。
第九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有效工期 天,最终以满足甲方和业主进度计划要求为总原则。
第十条、工程保修事项:
1、因乙方施工所引起的质量问题,达不到规范要求,有甲方现场负责人指出,乙方立即予以修复,直到合格为准,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保质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小时,保质期内属于乙方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费用有乙方承担。如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代理人签字且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需经本合同三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补充协议和施工技术指标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样适用于争议解决条款。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依法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沥青买卖合同范本6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供货明细
二、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执行,附质保书。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买方按质保书有关数据检测,如出现质量问题(双方确认的权威机构检测认定),供方应负责赔偿买方的损失;
四、供货方式和费用承担:需方提前48小时将供货计划提供给供方,供方在收到计划后48小时内将需方所要材料送到浦口区百润路及南浦路工程工地,运费由供方承担。
五、供货价格:供方所供材料按照同期材料价格执行。
六、合理耗费及计算方式:抄牌收货。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提货异议期限: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执行,如果质量、数量异议,需方应在一个星期以书面方式向供方提出不合格商品原始材料标牌等,并提出承运部门出具的相关商务记录。
八、结算方式:经供需双方协商约定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需方在建筑施工期间,供方供应约15000吨中粒式沥青混凝土、9000吨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及6000吨粗粒式沥青混凝土,在需方完成主体工作量55%后5个工作日内,需方付给供方之前所供沥青混凝土总货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95%,余款一个月内付清。
九、违约责任:
(1)南京十建浦口我百润路及南浦路项目部沥青混凝土总量约为16500吨,自供需双方签订合同起自工程结束前,需方另邀第三方供应材料,需方须支付给供方合同总货款5%的违约金;供方在此期间无故停止供货,须支付给需方合同总货款5%的违约金。
十、解除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再向卖方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生效必备条件:加盖签字盖章后。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三、后期发货均以此合同条约执行(价格除外)。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