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承诺书,相比于口头承诺,承诺书的约束力更强。为了让您在写承诺书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单位承诺书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单位承诺书 篇1
由(建设单位) 建设、总承包的(总包工程名称)工程,现该项目的 (分包工程名称)工程由(分包单位)分包,为明确三方权利与义务,就该分包工程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分包方应服从总承包方的管理,执行总承包方规定的规章制度。
2、分包方的分包工程价款应与建设方结算,由建设方直接拨付给分包方。分包方不得向总承包方主张本工程工程款。
3、如分包方(包括所属全体人员及导致的第三人)发生人身伤亡等事故的,由分包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由此给总包方带来扣证、行政单位各项处罚所遭受的损失,都由分包单位承担。
4、分包方与所属民工因工资、与材料商等因材料及借款(欠款)等发生纠纷,向总承包方信访主张的,总承包方有权责令分包方立即支付,并有权对分包方处以适当的经济罚款。
5、由于分包方原因造成总包工期延误的,总承包方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6、分包方对分包工程质量承担全部责任,与总承包方无关,总承包方不承担一切责任。若因分包方责任导致总承包方工程质量问题或验收不合格的,分包方承担所有经济赔偿责任。
7、由于分包方过错导致总承包方被罚款、被起诉等造成经济损失的,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赔偿或追偿等。
8、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总包单位遭遇管理单位各项检查,分包方主要人员必须到场,以完善工程资料,若导致罚款或其他处罚的,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赔偿或追偿。
承诺单位:(分包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2
本人承诺:在“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我本人不存在《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字[20xx]120号)中的以下整治内容事项: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2.离职、开除、辞职、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学习、长期病事假、长期旷工、已故或失踪、违规停薪留职,但未办理核销(减)工资手续,仍在单位正常领取工资福利的;离退休(退职)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离退休(退职)费的。
3.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
4.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5.已调整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移的。
6.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
7.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和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
8.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岗津补贴的。
9.不符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或以前符合、现在不符合有关规定,仍由家属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
10.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
11.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12.停薪留职、擅自离职、出国不归、未聘任人员等其他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
13.违反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管理规定,超编制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
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接受党纪政纪处分。
学校负责人 : 承诺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3
一、治理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相关离退休人员。
二、治理类别
(一)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属于单位“吃空饷”。
(二)有关人员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属于个人“吃空饷”,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机关事业单位
“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公示
根据全县“吃空饷”集中治理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单位实有人员编制情况和“吃空饷”人员自查自纠情况公示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附件1)
请广大干部职工予以监督。如发现有“吃空饷”问题或者自查自纠不彻底、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情况,请及时向县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
公示时间:20xx年 月 日至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4
兹有我单位 监理建设的 工程项目,我 (法人姓名)作为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工程建设的施工安全承担法定相关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单位承诺书 篇5
为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进一步落实合作单位履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公司的业务得以顺利开展,承诺如下:
1、对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施以及结果负责。
2、责任死亡事故为“零”。
3、责任重伤事故为“零”。
4、无发生任何因自身原因导致其他人员重伤或死亡责任事故。
5、无发生任何程度的火灾责任事故。
6、无任何设备损毁、网络中断的责任事故发生。
7、无发生员工监守自盗或建设方设施、材料被盗的事件或案件。
8、无发生任何事由的群体或个体上访及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9、无失密、泄密事故以及互联网站安全事件或案件的发生。
10、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发生。
11、员工年度安全生产例行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12、对新员工、转岗员工进行岗前培训、考试达到100%。
13、按要求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例会并做好签到与会议记要。
14、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员工办理工伤意外险100%。
15、经常性地检查本单位的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
16、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
17、做好公司统一印制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的记录工作。
18、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设施和员工劳保用品的签领、使用规定。
19、督促、教育一线员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20、全面落实各级安全技术交底管理规定。
21、特种作业(登高、电工、焊工、驾驶员)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2、严格执行各专业的危险作业监管监护管理规定。
23、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每年为员工进行一次基本项目的体检。
24、仓库或材料物品的推放处,严禁同时存放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25、确保办公场所、施工现场和员工宿舍的防火安全。
26、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
27、严禁将工程转包、分包。
28、确保省公司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各类抽查评定)无扣分。
因承诺方原因未能达到上述责任条款要求,将按公司制定的《绩效考核》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本承诺书仅适用于承诺单位与工程有限公司的业务合作部分,以及合作部分的实施、作业和相关人员。
本承诺书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由责任方及公司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承诺单位(章):
责 任 人: 日 期:
单位承诺书 篇6
***公司于年月日向贵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贰佰捌拾万元整,期限为 个月,贷款发放日为 年年月申明贷款到期后,如本公司没有归还贵行贷款,贵行有权处置本公司名下所有有价值物品,至到所欠贵行贷款全部清偿完毕为止。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
承诺人:
日 期:20xx年日
单位承诺书 篇7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建办质[20xx]4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实施《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xx]12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暂行办法》施行后新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及时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对已经开工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补签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补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督促五方主体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时签署或补签授权书、承诺书。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完善授权书、承诺书内容及要求。
附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式样)
2.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式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xx年11月5日
单位承诺书 篇8
房管部门:
□申请人 系我单位(企业)工作人员, 年 月 日已与我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同意该同志申请十堰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我单位承诺按照十堰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政策要求,对其租赁行为进行协助管理。
□申请人 系我单位(行政事业)在编人员, 年 月 日进入我单位工作,同意该同志申请十堰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我单位承诺按照十堰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政策要求,对其租赁行为进行协助管理。
负 责 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9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本质安全工作,保证车辆行车安全及场务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我单位郑重向社会承诺如下:
1、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和体系,时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带领全体员工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条例》、《安全交通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找各类安全隐患、死角,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
4、加强“双基”工作,加大安全管理的投入,利用GPS行驶记录仪对各类违章行车的监控,切实改善一线职工的劳动生产条件。
5、认真贯彻“五同时”的原在,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6、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主要对职业道德、法规法纪、季节行车、爱车例保等方面教育,要求每名驾驶员全年不少于60学时。
7、强化车辆出入库检验,要求车辆一日一检,持合格证出车,并按要求办理车辆保险及乘运人责任险。
8、定期召开驾驶员例会、安全例会、安委会会议,及时分析总结安全形势及经验教训,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解决存在的问题。
9、加大“三品”检查力度,利用安检仪进行检查,认真填写客运安全卡,杜绝超员运行。
10、修订完善单位安全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演练,确保预案得到有效实施。
11、深入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抓好黄金周等节日运输工作,以活动促安全。
12、完善奖惩制度,处理违章、肇事的责任人及有关人员,奖励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承诺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10
为落实我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保证气瓶的安全使用,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做出以下承诺:
一、保证所充装的气瓶全部是本单位自有产权瓶,对气瓶的安全负责。
二、不充装超过检验周期、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报废的气瓶,负责将超期气瓶和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气瓶送交气瓶检验站检验,对所有报废气瓶送交钢瓶检验站报废销毁。
三、在用的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做到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定期效验。
四、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五、向消费者保证充装的气体质量和充装量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并向气瓶使用者宣传安全使用知识。
六、严格按照气瓶安全技术规范及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从事充装经营活动。
七、我单位如果违反上述条款将接受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严肃查处。
以上承诺,我们接受社会各界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承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承诺单位留存,一份溧水质量技术监督局留存